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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決定分手的那一刻,總是很有勇氣
但要真正面對失去的那一刻,又總是退縮的

其實很難分辨
捨不得與愛有什麼不同

爭吵讓彼此的心變得很累的時後
總會想著也許分開是好
但在真的爭開眼要接受生活中沒有他的清晨
心裡是痛苦的

愛情是沒有理智的

如果可以狠下心無情的說 分開吧
就真的可以分開
那麼只是你死心了,你絕望了。

但愛是感性的
會思念
會不捨
會痛

因為會痛
所以不想面對

所以繼續
就算是爭吵再合好爭吵再合好

這樣是愛嗎?



是會愈來愈喜歡的

如果捨不得分開,分不出是不是愛
就繼續下去吧 (就算叫你們分開也分不開吧)

繼續下去的有一天
或許

會是愈來愈喜歡的! 是不?

good luck! v_v

很久以前寫的一段-----------
有的時候,你可以愛得很執著。
有的時候,你也許會突然放棄。

小嫻說:「幸福是一種境界」
看不到,聽不到,卻真實感覺得到。
很多時候妳不想放手。
是害怕自己再也不能一個人生活。
但總是...在捨下後,才明白
得與捨不是一個人能決定的。
也不一定一定要傷心的。
加油..所有的戀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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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w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